竞走起源于英国,1867年,英国举行了第一次竞走锦标赛。到了19世纪90年代,这项运动在德国盛行起来。1893年举行的维也纳到柏林的竞走比赛,全程长达578公里。1908年,奥运会正式将竞走列为比赛项目。从1961年起,每年举行卢迦诺杯竞走比赛,以后发展成为世界杯赛,男选手争夺卢迦诺杯,女选手角逐爱斯堡恩杯
竞走比赛最先出现于1775年至1800年间的英国,有些更是日以继夜地进行。竞走於1908年的奥运会正式成为比赛项目,并且分为3500米及10千米两种赛程,后来亦出现过3000米及10000米的赛事。1932年的奥运会首次加入50千米竞走的公路赛,而10000米竞走则在跑道上进行。自1956年起,20千米及50千米竞走正式成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并且在公路上进行。女子竞走比赛始於1932年的捷克,直至1992年的奥运会,女子10千米竞步才正式成为比赛项目,而且也是在公路上进行,结果由中国的运动员陈跃玲夺得首面的奥运女子竞走金牌。此外,中国的女子竞走运动员如閰红、徐永久、李素杰、关平、金冰洁、徐跃玲等,亦曾多次刷新5000米及10000米竞走的世界纪录。
19世纪初,英国出现步行比赛的活动。19世纪末,部分欧洲国家盛行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竞走旅行。1866年英国业余体育俱乐部举行首次冠军赛,距离为7英里。竞走分场地竞走和公路竞走两种。场地竞走设世界纪录;公路竞走因路面起伏等不可控因素较多,成绩可比性差,故仅设世界最好成绩。运动员行进时,两脚必须与地面保持不间断接触,不准同时腾空,着地的支撑腿膝关节应有一瞬间的伸直,不得弯曲。比赛时,运动员出现腾空或膝关节弯曲,均给予严重警告,受3次严重警告即取消比赛资格。1908年首次进入奥运会,当时的距离是3500米和10英里。此后几届奥运会距离有所不同,有过3000米、10公里等,从1956年奥运会起定为20公里(1956年列入)、50公里(1932年列入)。女子竞走于1992年才被列入奥运会,距离为10公里,2000年奥运会改为20公里。
两脚交替走步的田径运动。比赛在田径场或公路上进行。在奥运会和重大田径比赛中男子有20千米、50千米公路竞走、20千米田径场地竞走 ;女子有5千米田径场地竞走、10千米公路竞走。竞走与跑的根本区别在于走步时两脚必须与地面轮换接触,不能有腾空阶段。田径比赛规则规定:每步中,运动员在后脚离地之前,前脚必须着地,脚落地时,该腿必须有一瞬间的伸直。竞走运动员在比赛途中,如违犯了上述规定,第一次犯规裁判员举白旗给竞走比赛予警告,若再次犯规,裁判员举起红旗,取消其比赛资格。运动员在最后1圈犯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或直接取消其比赛资格。腿部动作是竞走技术的主要环节。前迈的腿在脚落地时要伸直,用脚跟先着地,这样可增大步长并能减小着地的制动。随着另一腿蹬地,身体重心前移,出现了单腿支撑阶段。当身体重心移至伸直的支撑腿上时,后腿屈膝摆至体侧。在人体经过垂直部位后,支撑腿由全部着地过渡到脚尖,在摆动腿前摆的配合下完成下一步的后蹬。摆动腿随着骨盆沿身体纵轴的转动,屈膝前摆,脚离地面始终较低。腿前摆时应柔和地伸直膝关节,小腿依惯性前摆并用足跟着地。此时形成短暂的双脚支撑姿势。人体重心在向前运动过程中不应有明显起伏,当重心投影点与前腿支点一致时,又出现了下一步的垂直姿势,接着又开始新的用力蹬地动作。运动员应做到步幅大、频率高,善于协调肌肉的用力和放松,走步要朴实、自然,省力而无多余动作,两脚落地的足迹应保持在一条直线上。竞走时,运动员躯干自然伸直或稍前倾。两臂屈肘约90°,在体侧做前后协调有力的摆动,两臂配合下肢动作调节走的速度,走步时身体重心尽量做向前的直线运动,过大的上下起伏和左右摇摆不利于提高走速,也会消耗较多能量。现代竞走技术中的鲜明特点是突出骨盆沿身体纵轴的前后转动。举行20千米以上竞走比赛时,每隔5千米设一饮料供给站。饮料以橘汁、加糖浓茶、葡萄糖及少量食盐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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