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划艇静水项目比赛规则:
出 发
应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参赛艇参加预赛的道次,依次排列。运动员应按时,以便作好起航的准备工作。
起航应不受任何缺席者的影响。取齐员负责协调各艇在起点的位置,应使参赛艇的船头处于起航线上。发令员在认为可以发令时喊“10秒内将出发”,之后在10秒内的适当时机发令,发令口令为”Go”或鸣发令枪。
比赛途中规定
比赛进行时,禁止非参赛的船艇进入整个或部分航道,甚至浮标外区域。在1000米以内的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从起点至终点的本航道内划行。运动员应尽可能地保持在其航道的中心线上划行,两名运动员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在比赛过程中,由于本身原因而翻船的舟艇,允许运动员不依靠他人帮助重新上船继续比赛,但不得越出本航道,并应在下一组比赛开始前划到终点才有效。
通过终点规定
艇首到达终点线的时间为到达时间,艇中的运动员必须全部通过本航道的终点线才算有效。此时,终点裁判长应用音响设备发出到达信号。
比赛舟艇通过终点线,艇上应有航道牌,如因故航道牌失落,运动员应向终点裁判长说明情况并报告航道号码,等待航道裁判员的决定。
气象预报
规则规定,在比赛期间,大会组委会要为参赛队提供每天的气象预报,包括每日气温、降水量、湿度、能见度、风况(风速和风向)。
- 上一篇:皮划艇有哪些比赛器材
- 下一篇: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比赛规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