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触网
第一款 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两标志杆以内的球网,均为触网违例。
第二款 队员击球后,触及标志杆或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柱、网绳或其他物体,不为违例。
第十七条 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
第一款 过网击球为犯规。
第二款 比赛进行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进入对方场区的空间。
第三款 队员若用头攻球时,必须在限制线以外,但落地时两脚可落在限制线以内。防守队员在限制区内,头部无意识触球过网不判违例。
第四款 在比赛进行中,除脚以外,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中线。脚不得完全越过中线。
第十八条 死球与中断比赛
第一款 球触地及违例为死球。
第二款 中断比赛:其他人或物品进入比赛场区;更换损坏的器材;运动员发生意外事故等。发生以上情况,裁判员应鸣哨,中断比赛和恢复比赛。
第十九条 计胜方法
第一款 接发球队失误,应判对方得一分;发球队失误,则判由对方发球。
第二款 某队得15分并至少比对方队得多2分时,则为胜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赛应继续进行,直至某队领先2分,方为胜一局。
第二十条 判定和申诉
第一款 一场比赛中,正裁判员的判定是最终判决。
第二款 只有场上队长可以对裁判员的判罚当场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正裁判员应及时予以解释。
第三款 申述比赛队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争议,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裁判,比赛后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正裁判员亦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阿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