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阻碍(OBSTRUCTION):阻碍的行为即是:
a.防守队的球员或其球队人员有阻止或阻扰击球员的击球。
b.防守球员(1)未持球;(2)不在处理击出之球的防守动作;(3)非正在接传出之球时,阻挡正在进垒中的跑垒员或击跑员的行为。
47.进攻队(OFFENSIVE TEAM):即是正执行进攻的球队。
48.外野区(OUTFIELD):即是垒线围成的方块区之外侧且介於一、叁垒两界线之间,且非内野球员的正常防守区,其为比打球场之一部分。
49.滑过垒(OVERSLIDE):即是进攻球员,试图滑进垒,因衡劲太大而超越过垒包,旦未保持与垒接触,故处於危险之中。但是击跑员可以冲过一垒的垒包,若无进次垒之企图而立即返垒时,则无出局之险。
50.传出场外(OVER THROW):即是防守球员之间的传球为使各垒间离垒之跑垒员或未上垒之跑垒员出局,造成传出之球超出球场外或成为障碍球。
51.漏捕(PASSED BALL):(快式)即是投手合法投出之球而捕手在正常状态下,可以接住或挡住的,但结果却漏接了。
52.投球(PITCH):即是投手将球投给击球员之动作注:若是投出之球成为障碍球或投出场外,则给予所有跑垒员,於投球时所占之垒再进一个垒。
53.投手区(PITCHER'S CIRCLE):(快式)即是距投手板2.5公尺(8 )半径的区域,该边线亦属之。
54.轴足(PIVOT FOOT):即是投手在投球时,瞪踢投手板的一足。附注:右投手即右脚。
55.开始比赛(PLAY BALL):即是司球裁判用来指示比赛开始或继续的口令。当投手持球进入投手圈位置捕手进入捕手区内,其馀的防守球员均在界内区的球场上,即可指示开始比赛。
56.突袭投球(QUICK RETURN PITCH):即是投手明显有意的乘击球员不备时,向其投球。亦即是击球员刚进入击球区尚未取得击球姿势之前;或击球员刚挥棒之後,其身体还未稳定时,即刻再向其投球。
57.首任球员(STARTING PLAYERS):即是於比赛前提交裁判长或司球裁判的打击顺序名单之上场球员。
58.盗垒(STEALING):即是乘投手投球给予击球员时,跑垒员企图进垒的行动。(慢式)不得采用。
59.好球带(STRIKE ZONE):
a.(快式)是指击球员在正常打击站立姿势下,在其腋部以下至膝部以上之高度,并在本垒板平面上之任何部分空间之内。
b.(慢式)是指击球员在正常打击姿势下,在其肩背部以下至膝部以上之高度,并在本垒板平面上之任何部分空间之内。
60.传球(THROW):即是防守球员将球传给另外的队友之动作。